新加坡30亿美元案件的最终洗钱者被判17个月监禁,没收2650万美元加密货币

时间:2024-09-21 编辑: 浏览:(844)

在新加坡最大的洗钱案中被捕的10名外国人中,最后一名被判处17个月监禁。

2023年8月,这10名年龄在31岁至44岁之间的人因洗钱罪被新加坡警察局逮捕,金额达30亿新元(22.2亿美元)。这起案件涉及诈骗、赌博和其他犯罪活动,突显了数字货币在洗钱中的作用。

6月10日,迪拜房地产经纪人苏建峰因参与该计划被判处17个月监禁。这位来自中国的36岁瓦努阿图国民于6月6日承认洗钱和伪造罪。

还考虑了其他12项指控,包括伪造、洗钱和非法雇佣私人厨师的人力相关犯罪。

地区法官James Elisha Lee表示,苏无视新加坡法律,指控显示他的罪行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李称苏的罪行是有预谋的。Lee说:“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发现和报告可疑交易和存款方面的作用和能力是新加坡反洗钱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官补充道:“被告的行为直接打击了这一关键职能。其影响不仅限于对银行确定真实资金来源的能力的失望。它还对新加坡作为一个声誉良好的金融中心有效履行反洗钱职责的整体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

作为刑期的一部分,苏将没收1.789亿新元的资产,其中包括2650万新元的加密货币。

苏将没收的其他资产包括价值240万新元的49个豪华包、110万新元的珠宝和12处房产的6390万新元。

总检察长办公室首席检察官Tan Kiat Pheng表示:“对这10起案件的迅速起诉向潜在罪犯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息,即新加坡不会容忍藐视我们法律的企图。我们将对那些利用我们的系统洗钱或犯下白领犯罪的人采取坚定而迅速的行动。”

苏在法庭上声称,他在迪拜做房地产经纪人赚钱,但《海峡时报》和有组织犯罪和腐败报道项目看到的数据泄露显示,他是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曾与新加坡客户合作在迪拜销售房地产。

这些投资者包括中国的通缉犯和另外三名在30亿新元案件中被定罪的人。投资者购买了至少126处房产,价值超过5.37亿迪拉姆(1.462亿美元),其中30处是苏本人购买的。

其他被定罪者包括苏文强、苏海进、苏宝林、王宝森、王水明、张瑞金、陈清源和林宝英,他们分别被判入狱13至15个月。王德海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

苏文强、王宝森、苏宝林、苏海金被遣返柬埔寨,王被遣返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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