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邵诗巍律师解读通过虚拟资产交易被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未来买卖虚拟货币若收到了赃款,那就要看这个赃款的性质,如果收到的资金来源系洗钱罪中规定的 7 类上游犯罪,则为洗钱罪,如果收到的资金来源系洗钱罪中规定的 7 类上游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则为掩隐罪。在《解释》施行后,行为人将会以法定刑更重的洗钱罪进行定罪。《解释》的发布意味着我国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采取了更为严格的措施,并将虚拟货币交易纳入了监管和法律规制的范畴。《解释》的发布提醒U商及普通人在虚拟货币交易过程中要更加谨慎,确保交易的合法性,避免无意中参与到洗钱等非法活动中。